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实施本次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工作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车辆保险服务(交强险、商业险)
2.3 入围家数: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监管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可提供总公司相关材料);
3.4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律、行*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报价单位,请于2021年3月16 日-2021年3月 17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第七条联系方式。
4.2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 19 日13时30分。
4.3开标地点: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4.4开标方式:现场递交装订、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a、投标报价一览表;b、营业执照复印件;c、资格证书复印件;d、授权委托书;e、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f、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g、其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现场开标。
4.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投标法,综合企业资质、同类业绩经验、项目保障举措、理赔服务、报价等项目综合评分,其中报价采用自主定价系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数最高者中标。
六、信息发布形式
本次招标同时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expressway.com)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邮*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樊女士
电 话: 0431-85868970或15043055649
邮 箱: 278735886@qq.com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3 月 15日